一、旨揭課程依教育部115年5月6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52601003F號函核定辦理。二、課程招生延長至115年7月1日,如有意願報名惟未及於報名期限內完成送件者,得先以電話聯繫本校保留名額,並儘速補送相關報名資料。三、檢附招生簡章乙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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